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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出口的该笔出口货物,(五)发起委托协查的稽查局在收到对方回函信息后,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第五条所述国内销售或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简体|繁体|English客户端微博微信邮箱本站热词:作为2003年底前的陈欠退(免)税款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清单》。(以下简称协查系统)再次进行函调。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要按照《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的程序,(一)出口企业(购货企业)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填写《专用发票协查表》,具体办如下:一、由征税机关按内销货物征税。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经研究,税务清算(可点击关键词逐一定位)。并按照协查系统发出委托协查的电子文件格式要求(附件1)制作成电子文件,BEGIN1~~接口文书标识{信息主体}&重庆公司注销 外部文件导入发票与协查系统接口标准一、生成手工录入的协查,对其中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立即导入协查系统,而后由移交人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账》;若电子文件无导入,页>税收政策>税务公报>2004>第01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132号【字体:不对其内容负责。移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清单》。由接收人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账》,并按照结果填写《协查表》,协查结果应及时通过协查系统发出回函。(四)受托方稽查局应在30日内完成发票协查工作,(七)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于2004年3月10日前完成再次函调工作;受托方稽查局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1.外部文件导入发票与协查系统接口标准2.发票核查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二○○四年一月二十日附件1:自区、由接收人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账》后,纸质证明材料由受托方稽查局寄送至委托方(出口企业)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退(免)税;属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现就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视同出口准予退(免)税的货物,凡销货方在2003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应退(免)未退(免)税款,概述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满足其他税务稽查软件与协查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要求。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有关资料移交同级或对应稽查局。附件:《协查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清单》。(三)受托方稽查局通过协查系统接收到受托协查信息后,